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谨防“白包种子”入农田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12-29 09:20:24 作者: 二合一
  • 产品概述

  本年9月14日,环绕惩治和防备涉农资安全违法,江苏省邳州市查看院查看官深化田间地头展开专题普法宣扬活动。

  又到育种时节。近来,江苏省沛县查看院查看官深化田间地头,向农户展开种子安全法治宣讲。该院之前处理的一同“白包种子”案的被害人李某也跟查看官一同,用自己的上当阅历为我们言传身教。

  李某是沛县的水稻育苗大户、农田承揽大户,其培养的禾苗不只用于自家插种,还会卖给周边其他种粮户。两年前,李某在一次农产品展销会上认识了赵某,向其购买了3万余斤“圣稻22”水稻种子。没想到这些种子育出的禾苗稀稀落落,大部分都没出芽。当年插秧时,不只李某自己承揽的土地无苗可种,其与别人签定的禾苗培养订单也不可能完结。无法之下,他只好高价从别处购买培养好的禾苗,并向客户进行补偿,加起来共丢失20余万元。

  李某向赵某索赔,赵某却矢口否认卖过稻种给李某,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。2023年6月,沛县查看院受理该案。查看官检查发现,赵某卖的种子无标识、无标签、无出产商,是典型的“白包种子”。

  “这类种子一般发芽率、纯度都达不到要求,农户购买运用后会形成减产和绝产。”办案查看官介绍。

  沛县查看院对赵某出售的“白包种子”溯源倒查,赵某的供货商周某浮出水面。经查,周某在无任何种子出产、运营资质的情况下,对自己栽培或向周边农户收买的水稻进行简略的除尘、烘干处理,再假充品牌稻种对外出售。经沛县查看院依法提起公诉,2024年8月9日,赵某、周某等3人因犯出产、出售伪劣种子罪被法院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。

  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资市场监管缝隙,2024年9月,沛县查看院依法向沛县农业乡村局制发查看主张,主张加强种子出产出售执法监督;引导种子运营主体依法存案、合法运营;对违法从事种子出产、运营活动人员依法依规处置,保护农资市场秩序和种子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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